想寫關於緣份的東西很久了。其實是我的黑色短靴壞了,引發內心千萬分的不捨。

人與人之間的交往,講求的是緣份;所以緣份特別多的男孩及女孩,才有可能發展為男女朋友。

如果兩個人之間早已沒有緣份,或是打從一開始緣份就不存在,而其中的一方不斷追求另一方,甚至糾纏不休,只會招致對方反感噁心而已。

人尚且如此,我們與手邊的任何東西實際上也是要講求緣份的。

現在就來談談與常人緣份特別少的雨傘吧!

本姑娘在2006年裡頭就掉了3把雨傘,當時很痛恨A本姑娘雨傘的路人甲,害本姑娘要不斷地購買新雨傘
直至2007年4月份在南勢角夜市邂逅了本姑娘命中注定的雨傘,它只花了姑娘新台幣150元。到現在都這麼些年過去了,姑娘跟它的緣份還是維持的很不錯。

本姑娘的黑色短靴帶著姑娘走過大江南北,卻從來不曾磨破姑娘的腳,只是默默承受姑娘這身重量;姑娘還買了好多襪子要給它作搭配,櫃子裡都還有著幾雙未拆封的,只是它再也無法用到了。
這就是緣份已盡了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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