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認證組織(UKAS,TAF,ANAB)
-驗證組織(SGS,BSI,TUV)
-稽核員認證制度(IRCA,CCAA)
稽核員須具備的特質:
1.心胸開放的:不用自己的經驗看待受稽方,決定受稽方應該達成的程度,而是要回歸標準要求;不預設立場。
2.獨立自主的。
3.觀察力敏銳的。
4.圓融的。
5.謹慎的。
6.公正的。
7.果斷的。
8.堅持的。
9.具洞察力的。
10.誠實的。
稽核準則:符合要求的依據。包含:
1.管理系統標準要求(ISO/IEC 27001)。
2.政策。
3.程序/作業標準書(SOP)。
4.法令、法規。
5.管理系統要求。
6.合約要求。
7.產業行為規範。
稽核類型
1.第一方:內部稽核。
2.第二方:主管機關稽核、客戶稽核。*可能造成受稽方業務的限制、訂單減少。
3.第三方:SGS稽核。*如果發現主要缺失,受稽方三個月內改善仍可發證。
稽核目標:確保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與稽核準則的符合程度與有效性。包含:
1.確認管理系統遵循所有「標準」(Standard)要件。
2.在系統流程績效中,決定管理系統是否設計來達成且正達到法規遵循性與持續改善。
3.確認組織遵循內部政策與程序。
4.評估管理系統確保遵循法律與契約要求的能力。
5.評估己實行的管理系統其達成特定目標的有效性。
6.識別管理系統中潛在可改善的區域。
稽核領隊的工作:
1.準備稽核計畫。
2.指派稽核工作。
3.開幕會議&結束會議簡報。
4.審查工作底稿。
安排稽核計畫需考量:
1.時間分配是否合理。
2.每位稽核員的稽核工作是否公平。
3.內容是否皆有納入條款。
第一階段稽核(Stage 1):文件審查-瞭解受稽方的資訊安全管理系統有無涵蓋標準要求(包含內稽及管審紀錄)。屬於地毯式的,是否涵蓋所有控制項及排除之理由。
第二階段稽核(Stage 2):查核受稽方資訊安全管理系統落實程度、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有效性。
Stage 1+Stage 2=Full Case
抽樣指引:
1.受稽方是否發生資安事故?
2.受稽方是否缺失很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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