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農曆新年總是要到南投集集老家看阿公,小時候總會在那邊住一晚。
記憶中是在家裡用過晚餐後出發,通常7點以前就落鎖了,但每次抵達老家總是好晚好晚,那時總是會煮揚豐肉燥3分拉麵當夜宵。
那時覺得老家住一天根本不夠。

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,改成早上6點多出發,中午吃飽飯,便想著什麼時候要回家。

工作沒多久,姐姐嫁人了,剩下我和父母回老家看阿公。

今年想當然爾也認為是這樣,結果阿公自殺了。

第一次發現爸爸那邊的親戚還挺多的,原來爸爸排行老二,下面還有二個弟弟、二個妹妹,然後就是眾多堂姐弟…但是,除了三叔三嬸之外,其它根本沒見(或聽)過。

喪禮結束後,應該也沒什麼機會再見面了吧?

一直以來,覺得阿公是一位和藹可親的老人家,總是叫我傻瓜(台語)。

直到有一年,阿公開始洗腎需要人照顧,便住在我家。

住沒幾個月,阿公便開始反抗要回集集老家,搞得爸爸媽媽雞飛狗跳,最後實在沒辦法,只能將阿公送回,並找了菲律賓籍看護。

找看護之後便是錢的問題了。

每月四個兄弟一人出7,000,其中21,000是給看護的,7,000是給阿公的;後來阿公說不夠,我爸和三叔只好輪著多給1,000。時間就這樣走了4年。

應該很多事情都是三叔在處理的,包括和看護的契約、喪事。

1月14日阿公打電話和三叔說腳痛,三叔帶阿公去醫院,順便帶阿公去安養院繞繞。
1月15日阿公打電話和三叔說腳還是沒好。
1月16日阿公打電話和三叔說直接送他到殯儀館就好。

出事那天是看護找鄰居打電話給三叔,阿公在醫院急救6小時後仍然宣告不治。

我聽到的大概就是這樣了。

剛踏入殯儀管看到阿公遺照的時候,是我內心最震憾的時刻,有那麼一點點的難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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